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德国土资告字[2018]19号)
德国土资告字[2018]19号 2018/7/13
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0(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信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7月23日 至2018年08月01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五楼国土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五楼国土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0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8月05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8月06日09时00分在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竞得人应与相邻凤洋安置户合墙建设,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外观立面、屋面构造、楼梯间、采光井等应按批准《德化县凤洋安置小区方案设计》设计,并与安置户同步进行施工建设。
2、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建成后的可销售毛坯住宅销售均价控制价为4800元/平方米。
3、P2018-01-01~30号每一宗地竞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1万元。
4、安置小区内不属政府出资建设的配套设施(含已挖的地下室土石方 ),由竞得者与安置户共同集资建设,竞得者要按相应建设项目费用共同均摊,共享有使用权。安置小区的公共部分使用权由竞得者与安置户共有。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德化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小阮、小颜
联系电话:0595-23585628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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