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家长注意注意
请注意!
泉州市区小学、幼儿园、初中
今秋招生方案已出台!
涉及丰泽区、鲤城区
这关系到你家小孩读哪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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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
今年丰泽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哪些变化?
丰泽区教育局教育股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学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是新增丰泽区第三实小城东校区今秋招生,招收6个班学生;
二是今年来丰泽务工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仍需要提供居住证、务工证(简称“两证”)。“两证”均需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签发时间截止为2018年9月1日前)。从2021年秋季起,来丰泽辖区务工的流动人口提供的“两证”及实有人口登记证明均需达一年半及以上;
三是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丰泽区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公安部门证明实有人口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前);
四是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有变化。目前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对原有 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和《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待修订完成后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方面,新增丰泽区第五实验幼儿园今秋招生,招收2个班幼儿。根据幼儿园装修情况最后确定招生时间。
丰泽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三年提供一个学位)。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本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持有房产证且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到居住地所在学校进行登记、审核,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为2018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2021年秋季起,居住证、务工证均需达一年半以上)。
其中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但居住在丰泽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实有人口登记证明),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2021年秋季起均需达一年半及以上)。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区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父亲(母亲)应在丰泽区居住及务工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证,均需满1年以上(2021年秋季起,居住证、务工证均需达一年半以上)。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丰泽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丰泽区生活而要求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要求,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3)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1999年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三、民办小学的招生
民办小学应立足服务本区域,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应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程序和时间: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5日—7月17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招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程序和时间:
7月6日—7月8日:相关小学接受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5日—7月17日: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相关小学公布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程序和时间:
与招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程序和时间同步。
五、2019年秋季丰泽区招收流动人口随迁
适龄子女公办小学名单
东湖街道:丰泽区第一中心小学(含少林校区);
丰泽街道: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学;
泉秀街道: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五实验小学;
东海街道: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丰泽区云谷小学、丰泽区云山小学、丰泽区临海小学、丰泽区宝山小学、丰泽区渚江小学;
城东街道:丰泽区第五中心小学、丰泽区鹤山小学、丰泽区乌屿小学、丰泽区浔江小学、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
北峰街道:丰泽区第六中心小学、丰泽区群石实验小学、丰泽区见龙亭实验小学;
清源街道:丰泽区第七中心小学、丰泽区环清小学、丰泽区西湖小学;
华大街道: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
丰泽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019年秋季丰泽区实验幼儿园等15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详见上图。
鉴于丰泽区第五实验幼儿园正在二次装修中,其开班具体时间视装修进度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一、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其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前 。
二、招生办法
(一)各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关系必须是2019年3月1日前落户在丰泽区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报名时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其中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必须和实际居住地相符,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和招生规模必须于4月15日之前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二)民办幼儿园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民办园应优先招收。
(三)要加强对集体办和民办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区教育局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的同时,各幼儿园必须在公示栏公示幼儿园收费情况(详见附件2),公示内容应与实际收费一致,为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服务和便利,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四)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取消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并纳入上述各级各类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收费情况公示中,并接受监督。
三、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2日—7月4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1日—7月13日:各公办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丰泽区2019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所有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区属公办中学必须完成对口、划片招生任务,并接收区教育局统筹调配的学生。
(二)民办学校可依据报名者提供就读小学期间的《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学习成长记录册》进行自主招生,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小学要做好《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的记载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发放给学生。
(三)继续实行“先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提供公办初中学位,后由民办初中招生”的招生办法。小学毕业生愿意选择就读民办初中的,可以在规定时间里向区招生办提出放弃公办初中学位。
二、招生范围
(一)片区内实行免试、就近对口升学或就近划片电脑派位。
1.户籍关系在城东街道、华大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华侨大学教职工子女除外)由泉州市城东中学对口招生。
2.户籍关系在北峰街道及清源街道的环山社区、田边社区、城口社区、西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北峰中学对口招生。
3.户籍关系在东海街道(云谷、云山、大坪社区除外)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东海中学对口招生。
4.华侨大学教职工的子女由华大附中对口招生。
5.户籍关系于2019年3月1日前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第九中学对口招生。
6.户籍关系在东湖街道,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区、后茂社区、环清社区、清源社区,东海街道的云谷社区、大坪社区、云山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关系于2019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第十中学对口招生。
7.户籍关系属于东海街道原云山村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北师大泉州附中(民办)和泉州市东海中学(公办)就读。
8.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的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招收100名毕业生(具有户籍或学籍)。具体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鲤城区进行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参加派位未被录取的,按本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9.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计划招生600人。
(1)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临海小学、渚江小学、泉州东海湾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计划招收500人,具体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鲤城区进行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参加派位未被录取的,按本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以就近对口直升方式面向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征地拆迁的原村民直系子女、市直机关单位(指办公地点在东海行政中心)在编在岗干部直系子女、与泉州第一中学签订协议的相关房产业主直系子女等小学毕业生计划招收100人。
10.经省教育厅确认,泉州第一中学(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泉州第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初中部每所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招收初中特长生50人。被这四所学校确定招收的特长生,不再参与其他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二)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的入学条件。
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的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于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为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内。2021年秋起,居住证、务工证均需达一年半以上。
其中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居住在丰泽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实有人口登记证明签发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内)。
符合以上情况的非本区户籍的随迁适龄子女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欲就读我区公办中学的,于7月19日—20日携带相关证件,分别按片区到区属公办中学泉州市第十中学、泉州市东海中学、泉州市北峰中学登记、核实;确因容量问题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统一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泉州市第十中学、泉州市东海中学、泉州市北峰中学片区安排:泉州市第十中学对应丰泽街道、东湖街道、城东街道、华大街道所属小学;泉州市东海中学对应泉秀街道、东海街道所属小学;泉州市北峰中学对应北峰街道、清源街道所属小学。非丰泽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按居住证所属街道到安排对应的公办中学登记。
鲤城区
4月15日下午,鲤城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19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19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区属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泉州市实验幼儿园江南校区今年秋季开始招生。
今年鲤城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哪些变化?
小学招生有5点变化:
变化一: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增2个班,新区小学招生共为64个班;
变化二:泉州外国语中学鲤城附属小学现已更名为“泉州外国语学校鲤城附属小学”,今年比去年增加30个学位;
变化三:今年开始,来鲤城务工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仍需要提供居住证、务工证(简称“两证”)。“两证”均需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签发时间截止为2018年9月1日前)。从2021年秋季起,来鲤城辖区务工的流动人口提供的“两证”及实有人口登记证明均需达一年半及以上;
变化四: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中心市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公安部门证明实有人口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前);
变化五: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有变化。目前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对原有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和《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待修订完成后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招生有2点变化:
变化一:发挥名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在珑玥湾新增泉州市实验幼儿园江南校区,今年秋季开始招生,拟招生2个班;
变化二:区属公办园收费标准,目前已呈送给区发改局审批,待核准后另行公示。
一、鲤城区各幼儿园、小学招生计划数
01、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02、老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03、新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04、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
泉州外国语学校鲤城附属小学(150人)
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200人)
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实验小学(300人)
根据招生时间表,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需在7月6日——8日向相关小学提出申请入学登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金山校区、鲤城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申请登记。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鲤城区就读机会。
二、鲤城区各幼儿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01、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
02、鲤城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三、鲤城区各幼儿园、小学招生时间表
幼儿园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2日-7月4日: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1日-7月13日: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公办性质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入园,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小学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一)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5日--7月17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招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7月6日--7月8日:相关小学接受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5日--7月17日: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相关小学公布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同招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消息综合自:看丰泽、鲤城微事、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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