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商品住房基准价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经对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重新进行评估,并经晋江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月10日起,重新调整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商品住房基准价。
通知全文如下:
有关经济适用房项目业主:
经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重新进行评估,并经市政府同意,现自2019年1月10日起,重新调整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商品住房基准价,具体通知如下:
一、现状基准价
我市目前四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分别是竹园新城、许厝聚兴小区、晋南片区(金井)和曾普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其中前三个项目基准价分别暂定为:竹园新城小区的商品住房基准价为5202元/平方米,许厝聚兴小区的商品住房准价为5030元/平方米,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商品住房基准价为4173元/平方米,上述价格自2018年1月10日起,有效期暂定一年。
二、调整情况
近期经对上述四个经济适用房项目重新进行评估,并经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月10日起,对竹园新城小区的商品住房基准价调整暂定为5620元/平方米,许厝聚兴小区的商品住房准价调整暂定为5480元/平方米,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商品住房基准价调整暂定为4300元/平方米,曾普小区的商品住房基准价调整暂定为4700元/平方米,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9年1月8日
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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